② 绘画专业:
A、文科考生以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作为文化课成绩。
B、理科考生文化课成绩=(美术类文科文化控制线÷理科文化控制线)×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C、高考改革省(区、市)考生文化课成绩=考生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并提供)。
4、总分计算办法:总分=专项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
5、进档考生以总分从高到低、文理混排、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再依次按文化课投档成绩、英语、语文、数学排序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作退档处理。
6、对于招生计划必须分文/理科的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相关文件中规定的投档、录取方式。
7、凡美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美术类专业学习。
五、学费、住宿费、授予学位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文,绘画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12000元;设计学类(包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预收学费为每人每年7200元,最终费用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新生报到前复试
新生入学报到前,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专业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得注册入学,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备案。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 编:611756
电子邮箱:zszx@swjtu.edu.cn
联系电话:028-66368074
八、申诉渠道
申诉机构:西南交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分委会
申诉电话:028-66366386
电子邮箱:zsks@swjtu.edu.cn
九、监督举报
1、我校美术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过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由招生就业处牵头对学校美术类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西南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