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视觉传达设计: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具备运用传统平面(印刷)媒体、现代数字媒体、视觉空间展陈、信息与交互设计能力,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具体情况,研究拟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招生计划来源表。
四、报考条件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
2.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及要求,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属类别的省级统考(或联考),且专业成绩及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方可报考我校。
五、录取原则
1.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对于所在批次(科类)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
美术类专业: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统考<联考>专业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六、其他
1.艺术设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含)的考生。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直接志愿考生。
5. 新生入校后一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及专业复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8872206(监督电话)
学校网址: http://www.hunnu.edu.cn
招生信息网: https://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 122 号
微信公众平台: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如遇上级部门政策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