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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

四、录取规则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1.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教育方向)

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按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2.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注:

(1)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2)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学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360元人民币。

六、监督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6219。

七、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美术专业。

九、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z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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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林艺作 让学生赢得美术中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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