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22-23504845)。
3、考生若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七、入学资格审核
新生报到正式入学后,学校招生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和有关院系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对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试和复核,对于专业复试不达标或弄虚作假的新生,经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八、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其他
1、学费与待遇
学费:2019级以后本科新生实行学分制收费,以教务处选课系统确定的金额为准,住宿费另行收取。对成绩优秀或生活有实际困难者,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2、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电话:
招生办公室022-60365167,23504845
绘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教学办公室022-23501368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邮箱:songzhenghong@nankai.edu.cn
邮编:300071
附:专业简介
绘画专业:
绘画专业设立在东方艺术系,该系始建于1985年,1991年招生,主要研究并教授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书法、美术史论等。东方艺术系以弘扬古典主义精神为宗旨,全面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绘画的优良传统,致力于开创具有深厚美学意蕴和人文关怀的艺术境界,建立健全美术学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现已成为综合大学富有特色的艺术系科。该专业培养高水平的中国画创作专门人才,毕业生要具备宽博的文化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技能、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创新意识,并具有独立进行绘画创作和理论研究的能力。
该专业毕业生的职业选择主要为高校及各层次教学机构的师资、美术编辑、画院画家、独立艺术家、与美术学相关的创意、策划、设计等。本系优秀毕业生可获得本校或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主干课程:大学语文、马克思主义文艺美学、中国思想文化史、中外美术史论、艺术概论、素描、速写、书法、篆刻、花鸟临摹、花鸟写生、写意花鸟、白描临摹、白描写生、工笔人物临摹、工笔人物写生、写意人物、山水临摹、山水写生、综合绘画与图形创意、古典诗词鉴赏、艺术考察、毕业创作等。
东方艺术系拥有一级学科“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该硕士点含中国画(人物、山水、花鸟)、美术史论、书法、综合媒材等艺术方向。